进口秘鲁雪花牛肉
牛肉进口需要的单证
青岛巨晖国际物流操作芝麻进口清关代理经验丰富,能提供芝麻进口港到门服务,海运订舱,到港清关,芝麻仓储,芝麻配送各个流程紧密衔接,能为客户的芝麻进口节约时间,节省费用。
(一)《报检预核销单》; (二)输出国检疫证书正本; (三)原产地证书正本; (四)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货单、海运提单(全程)复印件; (五)装载肉类产品集装箱箱体动态追踪情况说明(包括集装箱装载、运输及沿途停靠港口等信息); (六)经港澳中转进口的肉类产品,需提交中国检验(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澳门有限公司(统称港澳中检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核销单据后,须核查以下内容:
(一)随附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证书应为国家质检总局确认的版本,证书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要求。
对可在《兽医卫生证书》信息管理平台上实施电子核查的,施检人员须在上,根据数据库中的相关电子信息,与《兽医卫生证书》进行比对,确定相应的卫生证书是否已核实。核实的,核销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在证书上进行背书,注明核销人员和核查时间。
(二)装载肉类产品集装箱号码、封识号、启运港、启运日期应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证书所列信息一致,集装箱状况应良好,封识应无损毁迹象。
(三)肉类产品进境日期应在许可证有效期之内。
(四)对进口单位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装载肉类产品集装箱箱体动态追踪情况说明进行审核,逐箱确认装载、运输及沿途停靠港口等信息。
经核实,确不能在网上进行箱体动态追踪的,要求海运公司逐箱出具书面正式声明。
四、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单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情况进行评价。记录良好的由施检单位出具《进口肉类产品有效监管评价单》。
有不良记录的,在相关问题处理结束之前,施检单位不得出具《进口肉类产品有效监管评价单》。
五、经核查,进境肉类产品符合要求的,施检人员填写《辽宁口岸进境肉类产品集装箱确认记录单》,经主管人员审核后,作为检疫许可核销依据。
六、申请单位凭《辽宁口岸进境肉类产品集装箱确认记录单》、《进口肉类产品有效监管评价单》、《入境货物报检单》、输出国检疫证书、原产地证等单证的原件和《报检预核销单》,向辽宁局动检处申请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