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的建筑材料出口到日本
代理出口建筑材料报关
出口建筑材料清关报关
进口顾问:陈玉贺
联系电话:(同)
:2850714250
建筑材料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单证:清单、INVOICE、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建筑材料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应在报关之日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INVOICE、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如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INVOICE、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建筑材料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