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进口乌克兰甜菜粕
甜菜粕进口准入企业
甜菜粕进口清关报关
进口顾问:陈玉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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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巴基斯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
《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菜籽粕(Rapeseed meal,包括Canola meal)是指在巴基斯坦生产的油菜籽经压榨和浸出等工艺制取分离油脂后的残余物。
三、加工厂的批准
输华菜籽粕来自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研究部(以下简称MNFSR)考核批准的加工厂。加工厂由MNFSR向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AQSIQ)推荐,由AQSIQ检查或审查后予以注册登记。获准注册登记的加工厂名单可在AQSIQ网站查询。
四、检疫性有害生物和转基因要求
输华菜籽粕不得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见附件1)和未经中国批准的转基因成分。
五、产品加工和出口要求
(一)加工储藏及运输。
1. 菜籽粕加工厂应建立良好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溯源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按照其理念实施管理。加工厂应加强对原辅料、生产加工过程、成品仓储、运输工具等的卫生控制,确保菜籽粕符合以下要求:
-不带有附件1所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不带有活的有害生物;
-不带有油菜籽粒以及其他植物残体;
-不带有动物粪便、动物尸体、禽类羽毛;
-不带有土壤、塑料膜、石块、金属片等异物;
-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任何动物源性成分。
2. 菜籽粕装运前应存放在具有以下条件的储藏设施中:
-单存放,确保与原料和其他产品分开;
-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有害生物二次污染;
-采取防鸟措施,防止羽毛、鸟尸、鸟粪污染;
-采取防鼠措施,防止鼠类污染。
3. 用于包装输华菜籽粕的包装袋应干净卫生,不带有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用于运输菜籽粕的运输工具应清扫干净,必要时须进行消毒。
(二)离境前检疫和证书要求。
1. MNFSR应对输华菜籽粕加工厂通过日常监管(至少6个月1次)加强控制,确保产品安全卫生状况良好。离境前,MNFSR应按照双边要求对菜籽粕进行现场检疫。如经检疫发现活的有害生物,应不准该批菜籽粕输往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