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营许可证也就是ICP经营许可证——全称是《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的公司办理的网络经营许可证。国家对经营性网站实行ICP许可证制度。
一、 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公司。
二、 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公司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资金实力。
三、 互联网经营客户的信誉。
四、 有网站经营的相关发展计划。
五、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六、 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七、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得为外资公司或带有外资背景(包括港资,台资)的公司。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拟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