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政策依据
1.关于制定职业经理人员素质标准
2001年,中央组织部、国家经济贸易关于印发《“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经贸培训〔2001〕748号)提出:“逐步建立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制定职业经理人员的素质标准”。这是在国家正式文件中,次提出“职业经理人员”这个称谓,同时,提出“要制定职业经理人员的素质标准”的任务
财务经理是公司财务部门的负责人,能为企业重大投融资等运营活动提供财务决策支持。一个合格的财务经理,应该是公司财务总监的好助手、好参谋,财务信息的“数据库”,生产经营成本的“活字典”。要有严格的执行力,能不折不扣地按公司领导要求完成任务;同时需要一切从企业利益出发,无论何时都代表本公司利益;还要具备的能力,能提供参考,为财务总监的决策出谋划策,后要有足够的组织能力,能充分调动团队的积极性。在职业经理人市场不断形成和发展的今天,作为企业的财务经理需要明确意识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身能力,为自己未来的职业道路提供坚实的基础。
资格要求:
(1)已取得大专学历者,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者,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
(3)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者,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2年以上;
(4)取得国家财经类初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