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接受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核,组织应做好充分准备,保持体系有效运行。认证机构会派出审核组,审核组将对组织实施认证审核。认证审核包括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在组织完成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开具的不符合纠正并经过审核组验证关闭后,机构经过认证评定,将确定是否批准组织的认证注册和颁发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有效期三年,三年内,组织要多次接受机构的监督审核;三年后,组织要申请复审,重新注册获得证书,此过程同次认证取证。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它适用于那些组织确定为能够控制,或有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ISO14001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207技术(TC207)从1993年开始制定的一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它包括了环境管理体系(EMS)、环境管理体系审核(EA)、环境标志(EL)生命周期评价(LCA)、环境绩效评价(EPE)、术语和定义(T&D)等国际环境管理领域的研究与实践的焦点问题,向各国及各类组织提供统一、一致的环境管理体系、产品的国际标准和严格、规范的审核认证办法。 环境管理体系是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操作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