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本品常与谷氨酸钠 合用,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10,可与其他多种成分合用,如一种复合鲜味剂组分的味精88、呈味核苷酸8、柠檬酸4;另一组分为味精41、呈味核苷酸2、水解动物蛋白56、琥珀酸二钠1。 若肌苷酸钠和鸟苷酸钠的比例为1∶1时,其一般用量如下:罐头汤,0.020.03 g/kg;罐头芦笋,0.030.04 g/kg;罐头蟹,0.010.02 g/kg;罐头鱼,0.030.06g/kg;罐头家禽、香肠、火腿,0.060.10 g/kg;调味汁0.100.30 g/kg;调味品 ,0.100.15;调味番茄酱,0.100.20 g/kg;蛋黄酱,0.120.18 g/kg;小吃食品,0.030.07 g/kg;酱油,0.300.50g/kg;蔬菜汁0.050.10 g/kg;加工干酪,0.050.10g/kg;脱水汤粉,1.02.0 g/kg;速煮面汤粉,3.06.0 g/kg。应用领域 在食品工业中,鲜味剂广泛用于液体调料,特鲜酱油,粉末调料,肉类加工,鱼类加工,饮食业等行业。
能够补充和增强食品原有的风味,能给予一种令人满意的鲜美的味道,尤其是在有食盐存在的咸味食品中有更加显著的增味效果
鲜味不影响任何其它味觉刺激,而只增强其各自的风味特征,从而改进食品的可口性。
有些鲜味剂与味精合用,有显著的协同作用,可大大提高味精的鲜味强度(一般增加10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