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垃圾中转站处理站、公共厕所等由市城管委组织消毒。
(二)物业服务小区、建筑工地、售楼部等由市住建局组织消毒。
(三)超市、商场由市商务局组织消毒。
(四)集贸市场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消毒。
(五)医院、医疗机构等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消毒。
(六)学校、幼儿园等由市教育局组织消毒。
(七)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由各产权或管理单位组织消毒。
(八)公交车由市公交集团组织消毒,出租车、营运车辆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消毒,共享单车由产权或管理单位组织消毒。
(九)各城区(开发区)负责辖区范围内未覆盖的其他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