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公司成立后,一般要求 30天内去所属税务机关报到,也就是我常说的税务登记,超时未报到的企业会影响法人及股东的征信。税务报到后每月都需记账报税(没有收入支出也要报税)。登入广东电子税务局注册实名认证账号,按步骤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等待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带上前面提到的资料去税务局做采集,领取报税用的CA,申请开票用的税盘,税盘好线上申请,线下申请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没通过,检查资料,再次申请。公司一旦税务登记成功后,那么就要在第二个月上旬准备网上报税了。通常报税都是申报上一个月公司应缴纳税款。因此在公司完成核定税种以后,千万不要忘记第二月就要进行纳税申报,否则税务机构会以逃税而进行处罚。而且一定要在15号之前完成哦。
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提交资料 1、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资料:(可以代办工商营业执照)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不使用名称的不用提交); 4、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查看); 7、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像片一张(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8、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9、计生部门证明(部份地区需要提交); 10、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的住所为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个体工商户);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属无偿提供使用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无偿使用的声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或业主)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
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