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土壤酸化和板结:长期在同一块耕地上施用硫酸铵可能导致土壤酸化和板结。如确需施用,可适量配合施用石灰或有机肥。但需注意,硫酸铵和石灰不能混施,以防止硫酸铵分解造成氮素损失。两者的配合施用应相隔3~5天。
硫酸铵是否属于危险品,这个问题在不同的语境和规定下可能有不同的答案。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和解答: 从一般化学性质来看: * 硫酸铵(化学式为(NH4)2SO4)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相对稳定的无机物,它不具有易燃性,也不具备强腐蚀性。在常温常压下,硫酸铵以无色结晶或白色颗粒的形式存在,无气味,这些性质表明它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显著的危险。
根据特定法规或分类制度: * 然而,根据某些特定的法规或分类制度,硫酸铵可能被视为危险品。例如,联合国危险货物分类制度将硫酸铵归类为第5.1类氧化性危险品和第8类腐蚀性物质。这意味着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硫酸铵需要正确地进行标识、包装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