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厂的定义:
深加工结转(转厂)指的是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给另一加工贸易企业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对于国内采购的部分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可以退税。在中国内地由合资企业或者外资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的出口用产品,转向另一个在内地的合资企业或者外资加工企业进行组装、加工。从商品流通来看,‘转厂’在国内进行,属于国内交易。但是,因为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出口产品,而且交易双方大多是外资或者合资企业,结算都是在境外用外汇进行,所以‘转厂’被视为是加工贸易的一环。
“保税区转厂” 突破企业限制
传统的转厂要求转出企业、转入企业均已取得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保区转厂”通过出口加工区实现结转。出口加工区是海关特殊的监管区域相当于境外,相当于转出企业把货物出口到境外,转入企业从境外进口料件。因此它能实现各种企业的之间的结转,甚至对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可以通过代理进出口的方式,把自己变为转出企业或者转入企业。
哪些企业需要一日游业务
1、企业有退税需求,需要通过转厂(出口复进口)中的出口环节达到退税目的;
2、交易双方报关资料不符,需要通过转厂进行调整;
3、交易双方中的加工贸易企业有核销的需求。
介绍几个案例给大家展示一下:
1、一般贸易性质工厂“转厂”给手册加工贸易企业
A工厂是塑料生产商,销售塑料给玩具厂生产商B工厂。A工厂是一般制造企业,不是加工贸易企业,但A工厂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可以将产品出口。B工厂要求A工厂转厂,此时A工厂将产品出口到我司海关监管仓库,B工厂用手册报关进口。A工厂出口后凭报关单退税联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退税。
2、 加工贸易工厂“转厂”加工贸易工厂,隶属不同的主管海关
中山某钢铁生产商D企业,是加工贸易企业,其客户是东莞几家大型钢铁生产厂家。如果做直接转厂,D企业不能够向税务局申请退税。为了减少生产成本,向税务局申请退税,D企业在其汕头主管海关报关转关到海关监管区我司仓库,我司再转关到中山D企业的客户,这样D企业即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又可以送货上门。
东莞Y公司和深圳Z公司都是加工贸易企业,东莞Y公司生产电子配件,在东莞办理出口转关到海关监管区操作,实现出口核销操作;而深圳F公司则以手册在海关监管区申报进口操作,实现转厂、交货的目的。
3、出口转内销模式“转厂”,加工贸易企业交货给国内一般贸易性质可户 国内加工贸易工厂N生产的成品,是需要出口核销,卖给国外客户,但国内一般贸易性质的K公司需要购买N公司的产品,因为两家工厂无法国内交货。则加工贸易工厂N公司将生产的产品以手册出口到海关监管区,而一般贸易工厂M公司则根据生产的计划与进展, 定时分批征税报关进口,此贸易交货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加贸工厂外销的同时,也能实现内销;M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分批次报关进口,解决资金积压问题。
4、企业之间的加贸手册料件不能通过“深加工结转”方式进行结转,可通过到出口加工区进行报关进出置换,达到企业间不会出现“串料”、数据平衡的情况。
企业如何办理转厂
1、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转厂,就是一般贸易企业把产品出口到保税区,加贸企业再用加贸手册从保税区报关进口。这就可以解决一般贸易企业与加贸企业的转厂问题。同时,加贸企业进口是保税的,只要手册备案即可,而一般贸易企业出口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
2、同是加工贸易的两家企业,因为隶属的主管海关不一样、手册备案的货物信息有差异,或者货物编码不一致。通过保税区转厂操作,可以实现交货的目的。双方工厂分别拿手册资料到保税区海关报关出口或进口,而且载货车辆入区不需卸货,当天即可出区通关进口,实现“一日游”操作(实际只需3个小时左右)。
3、加贸企业供货给一般企业,即出口转内销,也属于“转厂”的一种模式:加贸工厂将货物以手册核销的方式出口到保税区(深圳出口加工区),一般贸易企业则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征税进口到国内。
保税区转厂特点总结:
一、对于加工贸易企业利用保税区转厂可以达到退税目的,而且可以解决报关资料不符(双方商品编码不相同)的问题。
二、保税区转厂可以让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转厂: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在保税区办理正常出口,没有进口权的企业可以买单出口,而且达到退税的目的。
三、效率快:进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以及手续办理只需3小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