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与制法: 由酵母所得核酸 分解、分离制得;或由发酵法制取。用途与注意事项增味剂 (鲜味剂)。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增味剂是指能增强或改进食品风味的物质。 我国允许使用的氨基酸类型和核苷酸类型增味剂,有5’—鸟苷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辣椒油树脂等7种。鲜味不影响任何其它味觉刺激,而只增强其各自的风味特征,从而改进食品的可口性。 有些鲜味剂与味精合用,有显著的协同作用,可大大提高味精的鲜味强度(一般增加10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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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呈味核苷酸二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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