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学可表现为很多种形式,如:孩子变得不爱上学,不愿见老师,甚至每到上学前,孩子就喊“肚子疼”、“头痛”等;有的孩子不愿做作业,一看书就犯困;即使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注意力也常常不能集中;有的孩子虽然也在看书,却“看不进去”;不愿大人过问学习上的事情,对父母的询问常保持沉默,或者表现烦躁,或者转移话题;上课时常打不起精神,课后却十分活跃,表现为“玩不够”。而逃学作为厌学的极端行为则主要表现为不去上学。
教师“厌教”课堂没趣味,学生受影响学习没兴趣。教师态度不正、不民主、盛气凌人,学生厌烦这样的老师,进而不愿听他上课,厌学这一学科;教学内容不丰富,讲课照本宣科,听了收获不大,听着没劲;教法不活,满堂灌,填鸭式教学,不管你愿不愿听,讲了就算;学生课业负担重,压力越大,厌学心理越重。这样的教学,学生像受罪,他怎能不厌学!
厌学和逃学是学生学习活动中的一种“病症”,它严重影响了学习活动的顺利进行,对少年健康成长有很大危害性。我们应该尽快消除学生中的厌学和逃学现象,使学习过程和手段,与学习目的得到统一。
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师生之间应该民主、平等、积极合作,努力为课堂上的交往创造和谐的心理气氛。实施“人格教育”,师生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所以教师应改变过去的观念:将“你不会学习,我来教你学;你不愿意学习,我强制你学习”改为“你不会学习,我来引导你学;你不愿意学习,我来吸引你学习”。何谓吸引?就是使儿童乐意学习,使他们乐意参加到师生共同进行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来,在教学过程中师生同步,达到“主体”与“主导”佳结合,使儿童每一分钟都成为快乐的、审美的享受。
世上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发现美的眼睛。每个学生都是一块金子,都有他闪光的一面。教师应把教学与学生特长结合起来。其实特长与学习并不矛盾,因为它们可以相互影响。由于有特长、有兴趣,他们会经常受到来自学校和家庭的表扬和鼓励,从而增加他们的成功体验,他们的兴趣劲头也会潜移默化地移到学习方面来,增强学习的信心,逐渐承担其学习任务。
教育是针对特殊群体学生,实施教育矫治、帮助他们回归普校、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的特殊学校。这种教育类型过去称作“工读教育”,现在叫教育。教育是有别于普通教育、有别于特殊教育、有别于司法监所,用教育矫治手段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殊类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