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财产损失评估收费标准

  • 图片0
  • 图片1
  • 图片2
  • 图片3
  • 图片4
  • 图片5
1/6
新浪微博
QQ空间
豆瓣网
百度新首页
取消

财产损失分为:

(1)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应收、预付账款损失。

(2)非货币性资产损失,包括存货损失(指有关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发生的盘亏、变质、淘汰、毁损、报废、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指企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盘亏、淘汰、毁损、报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指企业已经发生的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因此而引起的相应工程物资报废或削价处理等发生的损失)。

(3)资产或实质性损害发生的损失,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委托金融机构贷款发生的损失,委托理财损失。

(4)资产评估损失。

(5)企业出售公有住房发生的损失。

(6)金融保险企业呆账损失。

(7)其他特殊财产损失,包括因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对外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支出,企业间因销售发生的商业信用,经批准的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抵押资产损失。

存货盘点,通常由委托人完成,并由委托人提供存货账表清单。评估人员如何利用这些资料,就成为评估工作的程序之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存货账表清单,评估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两项:一是通过抽查方式来核实、验证存货账表清单与实际数量、状况的一致性。抽查的范围和比例,应根据委托人(或产权持有人)的管理水平以及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确定。二是核实存货的权属资料。

评估实践中,关于采用抽查方式核实、验证存货账表清单与实际数量、状况的一致性,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委托人(或产权持有人)的存货管理规范,核算清晰准确,抽查范围和比例可以小一些。
(2)如果存货评估结论对委托人(或产权持有人)的利害关系大,则应对金额较大、易出现误差的资产进行详细核查。
(3)如果抽查结果表明账实误差对评估结论没有影响,则可以认为委托人(或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存货账表清单资料可以直接利用;账实误差对评估结论影响较小,则可以对量大值高的存货重新清查,其他则按抽查情况作适当调整,从而利用存货账表清单资料;账实误差对评估结论影响较大,提供的存货账表清单资料基本不能利用,应按评估业务委托合同的约定重新进行全面的清查。
(4)对于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如果占整体资产数量和金额的比例较大,对评估结论影响较大,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应向持有被评估单位存货的第三方发出函证,获取存货的数量和状况信息,或者到第三方处实施存货的清查核实,以确认存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优化配置是指市场遵循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的一般规律,由市场机制通过自动调节实现对资源的配置。资产评估所体现的评价和评值功能,恰是价值规律实现的必要条件。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供求关系及市场环境的动态影响,资产价值往往处在不断变化之中,需要评估人员对资产的时点价值进行合理评估,为交易双方提供合理的价值信号,以引导经济资源向价值大化方向流动,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产生。

产权交易的本质是等价交换,而资产评估的职能就是为交易主体实现公平交易提供价值尺度。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机构的介入,既抑制了交易主体的非理性行为,也为强力监管提供了“数据库”。正是资产评估机构职能的发挥,才将“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融合,使“公开、公平、公正”的经济秩序得以维护和不断健全。

对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项目,除按资产评估报告准则规定的描述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基本情况外,还需要对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内容,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情况进行描述,对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资产类型、规格型号、结构、数量、购置(生产)年代、生产(工艺)流程、地理位置、使用状况、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所属行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经营范围、财务和经营状况等,还应当特别了解有关评估对象权利受限状况。
对企业价值评估项目,在终分析确定评估结论时,应当考虑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对审计的要求、引用其他评估机构评估结论的情况等。

北京普华信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为你提供的“杭州财产损失评估收费标准”详细介绍
在线留言

*详情

*联系

*手机

推荐信息

绵阳资产评估>绵阳整体资产评估>杭州财产损失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触屏版 电脑版
@2009-2025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