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
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申请表:填写正式的食品许可证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生产设备等。
企业证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
质量管理文件:提供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HACCP计划、SSOP操作规范等。
咨询并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所在地的部门要求,申请人可以咨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所,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细节要求。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