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登报咨询电话:400一119一0204、遗失声明、注销公告,招聘招生、变更公告 、 减资公告、营业执照遗失声明、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银行许可证遗失声明、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公章.财务章.人名章遗失声明、个人声明各类资格证、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编号遗失声明, 各类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会计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等等)。 企业类等:章类遗失(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章、法人私章)、清算公告、减资公告、公告、个体营业执照遗失、各种票据遗失、银行许可证遗失、提单遗失公告等。 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行驶证、婚姻登记证书(包括结婚证和离婚证)、银行卡、离休证、退休证、证,等等。如果失主为了规避可能存在的法律,可以自愿登报。 营业执照遗失 1、刊登遗失内容、经办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遗失 1、刊登遗失内容、经办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 1、刊登遗失内容、经办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清算公告、减资公告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股东会决议书及清算公告或减资公告内容1份加盖公章 3、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