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清楚单位评审对的要求,做到有的放矢
如果评的时间已经非常紧,本人来不及获得授权。这种情况下,只能退而求其次,通过购买他人的方式来达成。所谓买就是让原所有人把转让给你,然后你给对方一些费用,理论上是指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权转让合同取得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权人,这种通过法律手段合法的把一个人的转让给另一个人的过程称为转让。在此要注意的是,各个单位审查有效性程序不同。有些单位评只看,只要上是你的名字就可以加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购买已授权的即可。但如果单位要求提供申请的手续,那么这种方式就行不通了,此时可以购买还没有走完程序的,在局的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对请求书中填写的发明人是否符合该规定一般不作审查。但还没有走程序的存在一定风险,即这个终能不能获得授权。
选择申请的类型
如果你已经决定写一份自己的申请,那么一开始就面临一个选择题。评是用发明还是实用新型好?评常用的就是发明和,发明比较少见,现在会有很多人选择,这与发明和的区别有关。发明和评的区别如下:
1、申请难易程度:发明申请通常需要2-3年才能下证,申请难审查严格,而实用新型申请通常只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就能下证,申请审批快,不用公开环节,审查没有发明那么严格。
2、申请费用差距:发明申请下来需要5-6千元,且年费高达900每年,申请下来需要1-2千元,年费600元。发明申请费用远。
3、评加分不同:一般而言,发明加分都。由于评中,是可以叠加计分的,比如可以选择发表一个发明或者2个,所以,很多人综合考虑了发明和的特征,选择经济实惠的,颁证快,费用低,2个实用新型加分也跟发明差不多,而难度反而小很多。
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一)条件
我国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授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此外,授予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的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似。
(二)禁止条件
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有授予权”。此外,以下七项即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方法,食品饮料和调味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