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CE认证的必要性
CE认证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简化了贸易程序。任何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盟、欧洲自由贸易区进行CE认证,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因此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
CE认证表示产品已经达到了欧盟指令规定的安全要求;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增加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程度;
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将降低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
1、被海关扣留和查处的风险;
2、被市场监督机构查处的风险;
3、被同行出于竞争目的的指控风险。
CE认证的流程:
1.制造商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
3.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4.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5.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
6.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7.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8.技术文件审阅包括:a文件是否完善。b文件是否按欧共体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
9.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10.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11.本页第9、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
12.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3.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产品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CE标志。
14.申请人签署CE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CSA」Marking为目前世界上的产品安全认可标志之一,即使非强制实施,很多地区之厂商都以取得此一标志作为对客户推荐其产品安全性之重要依据,很多购买者甚至会要求购买已附加CSA标志之产品。近来制造商被加拿大进口商或购买者需取得CSA标志的情况渐增。
CEC能效认证(美国):
CEC是美国加州的强制申请认证项目。
所有在美国使用,以及要销往美国的变压器、外部电源供应器、适配器、充电器都按照CEC认证设计。
2001年4月1日之前,日本的电器及材料控制法(DENTORI)将控制产品分为A、B两大类:
其中:
A类包括165种产品,主要有电源线、熔断器、开关、变压器、镇流器等;B类包括333种产品,主要有灯饰、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等。A类产品取得强制性认证,即T标志,而该标志只能由MITI(日本通产省)颁发。
B类产品的符合性则须做自我宣称或申请第三方认证。
2001年4月1日后,电器及材料安全法(DENAN)取代了DENTORI法,同时日本还取消了T标志,不再直接颁发证书,而是授权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产品的符合性评估测试。
新法规将产品分为“特定电器及材料类”和“非特定电器及材料类”。其中“特定电器及材料类”共包括112种产品;“非特定电器及材料类”包括340种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的“特定电器及材料类”产品取得第三方认证,标示PSE(菱形)标志;“非特定电器及材料类”产品则须做自我宣称或申请第三方认证,标示PSE(圆形)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