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上传完成后请电话通知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疑问将视情况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予以答复,同时有可能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至所有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开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
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