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一信是一家从事涉水代理申报工作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一支由十数名此领域及业务人员组成的队伍,力量雄厚、技术娴熟、渠道畅通、服务,本着诚信、严谨、、快捷的服务宗旨,努力为客户提供的式全程服务,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以诚信的服务,严谨的作风、的速度、快捷的渠道为客户式全程代办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以便委托方的产品能够尽快上市流通。
常见的许可不通过的原因:
(一)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二)生产现场审核不符合要求;
(三)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或未按照要求提交充分的卫生安全性评价材料;
(四)检验结果与产品性能不符;
(五)提交申请材料与样品、现场审核等内容不符;
(六)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如果您有涉水产品认证中存在困惑,请联系我们技术人员,我们将为您提供合理化建议及全流程的咨询服务。
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申报单位应提交的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
(一)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材料及配方;
(三)产品质量标准;
(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附上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和产品说明书);
(五)产品标签(铭牌);
(六)产品说明书样稿;
(七)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及可能对人体有危害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指卫生许可批件或者由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八)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十)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完整产品样品 1件。大型水质处理器应提供产品照片
办理流程
受理 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受理处 5工作日
评审 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评审处 70工作日
批准 20工作日
承办部门 卫生监督中心
办理时限 工作日
水质处理器分类
(一)A类产品:水处理工艺相同、所用与水接触的材料材质相同、净水流量和额定总净水量相同,仅外观不同。
(二)B类产品:水处理工艺相同,所用与水接触的材料材质相同,但水处理单元大小不同,净水流量和/或额定总净水量不同。
生产下列类别的涉水产品应事先取得生产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一)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的国产输配水设备;
(二)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的国产水处理材料;
(三)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的国产化学处理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