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的评估目的多聚焦于为引入投资者而转让企业股权,涉及的价值类型主要包括市场价值与投资价值。当前混改实践中,普遍采用市场价值类型进行评估,并预设企业持续经营的当前状态。例如,江西与天津的国企混改项目均倾向于采用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而,这是否应为国企混改的选择?
对于公开市场的股权交易,市场价值或许适用。但混改中也存在非公开协议交易,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有产权的非公开协议转让适用于特定重组整合及内部重组整合情形。
此外,混改企业为寻求协同性更强的战略投资者,常会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前筛选投资者并达成意向。战略投资者的引入旨在带来体制、机制、管理、市场、资金及技术等优势,促进混改企业未来发展。鉴于投资者数量有限,往往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市场,交易对价需反映双方诉求,此时投资价值或能更好地体现特定投资关系的诉求。
国企混改旨在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的优势互补与共同发展。因此,在混改资产评估中,以市场价值为价值类型可能有所偏颇。对于特定投资者,引入投资价值类型,更能体现协同效应,符合混改实际需求,吸引外部资本。
投资价值与市场价值的根本差异在于:投资价值强调标的资产与特定投资者资产间的协同效应价值。投资价值可能或值,取决于协同效应的正负。
国企混改中,战略投资者与财务投资者产生的协同效应存在差异。战略投资者致力于长期合作,提供管理或技术支持,显著提升企业盈利及增长能力。而财务投资者关注短期获利,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关注较少。因此,不同投资者的投资价值差异显著,揭示了为不同投资者确定不同交易价格和投资条件的必要性。
这是否导致“同股不同价”?需进一步分析。不同投资者带来的协同效应不同,导致混改企业的经营业绩不同,投资价值也各异。战略投资者的投资价值显著其他投资者,其带来的价值提升将直接导致国有产权持股价值的增值。此时,严格意义上的“同股”已不复存在,战略投资者可能以此作为交易价格谈判的筹码。因此,国企混改需进一步明确“同股同价”的内涵,增加投资价值作为评估的价值类型,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股同价”。
选择投资价值作为评估类型时,评估结论包含协同效应价值。若以该结论作为交易对价,则投资者承担全部协同价值,对投资者显失公平。因此,需结合投资者为产生协同效应所做的贡献及其给混改企业带来的价值增量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合理的交易价格。
例如,某混改企业面临三个战略投资者,虽支付对价不同,但与国有企业能产生的协同效应价值相反。从国有资产价值大化的角度出发,考虑投资者带来的价值增量,引入低支付对价的战略投资者或许是佳选择。这反映出,以支付对低作为确定投资者的标准或许并不合适,还需看投资者未来带来的协同效应价值。同时,支付对价值或挂牌价时,不能直接论断为国有资产流失,还需看投资者在混改企业中的角色及带来的价值增量。
鉴于此,建议国企混改评估中,除市场价值评估外,必要时增加针对特定投资者的投资价值评估。将投资价值评估结论作为市场价值评估的有效补充,帮助混改企业形成合理的交易价格,吸引战略投资者,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深化国企混改工作。
同时,也建议从政策层面对“同股同价”、“国有资产流失”及交易挂牌价等方面加强研究,形成更符合国企混改需求的相关规范要求,共同助力国企混改深入推进。
企业价值评估的三大方法体系
企业价值评估是对特定目标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估算的过程。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
收益法通过资本化或折现被评估企业的预期收益来确定其价值,理论基础是贴现理论。主要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量法(DCF)、内部收益率法(IRR)、CAPM模型和EVA估价法等。
成本法则基于企业资产负债表,通过评估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来确定企业价值。理论基础是,支付价格不会超过重置或购买相同用途替代品的价格。主要方法是重置成本法。
市场法通过对比评估对象与市场上相似企业或交易案例来确定其价值,前提是在完全市场上,相似资产有相似价格。常用方法包括参考企业比较法、并购案例比较法和市盈率法。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价值评估主要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方法。收益法依据企业未来预期收益进行折现或资本化处理来估测资产价值;市场法则是将目标企业与可比企业进行对比,根据财务指标来衡量企业价值;成本法则是在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的基础上,逐一对各项可确指资产进行评估,并考虑商誉或经济性损耗等因素,终得出企业价值的评估值。
资产评估是对企业各类资产进行全面评价和估值的过程,涵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各项权益和负债。以下是公司资产评估的常规步骤:
,广泛收集公司资产的详细信息,包括固定资产清单、存货记录、财务报表及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版权的相关文档。
接着,对公司资产进行科学分类,明确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等类别。
然后,根据资产类型和公司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通过参考同类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或价值进行估值;收益法适用于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通过预测其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计算价值;成本法则常用于固定资产,通过评估重建或再生产成本确定其价值。
企业在哪些情形下需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这通常包括企业设立、改制、发行股票上市、股权转让、并购重组、联营、组建集团、中外合资合作、租赁承包、融资抵押、法律诉讼及破产清算等多种情况。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的范围界定,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企业资产范围的界定,二是企业有效资产的界定,即一般范围和具体范围。
一般范围是从法律产权的角度界定,涵盖企业的全部资产。具体界定时,需参考企业资产评估申请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产权转让或变动协议合同章程等规定的评估范围,以及国有资产评估立项书中划定的范围。
具体范围则是评估人员实际操作的资产范围,基于一般范围并经过合理重组后确定。在划定具体范围时,对于难以界定的产权或因纠纷难以结论的资产,暂不列入评估范围;若存在生产能力闲置或浪费,以及局部资产功能与整体功能不一致且可分离,应按效用原则提醒委托方进行资产重组,重新界定具体范围。
企业融资是企业为主体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旨在平衡企业内部及各环节间的资金供求关系。当资金短缺时,企业需以较低成本筹集适量、适当期限的资金;而当资金盈余时,则以低风险、适宜期限投放资金,以获取更大收益,实现资金平衡。这是现代企业广泛采用、促进发展的常用方式。
融资评估则是企业对自身融资需求、收益及风险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和评价,为融资决策提供关键参考。企业融资的核心目的是推动企业经营与发展,因此每项融资行为都针对性。例如,企业为偿还债务、调整资本结构或添置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等,均可能产生融资需求。然而,企业生存发展的路径多样,融资并非选择。管理者在融资前需审慎考虑,如临时资金需求是否可通过盘活流动资产等自有资金方式解决。此时,应比较自有与外来资金对企业的影响,权衡利弊后作出决策。
一旦决定使用外来资金,企业还需基于融资需求,评估收益与成本是否划算,风险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即,管理者需对未来投资收益进行可靠预测,仅当预期收益超过资金成本,且企业能承受相应风险时,方可推进融资活动。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既要掌握核心竞争力,也需全面认知和科学评估自身资产状况。合理利用资产不仅能提升企业整体价值和盈利能力,还能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企业资产评估的具体意义与优势。
,全面评估企业资产能明确资产的数量、价值及质量,为管理层提供的数据支持,便于资产盘点与调配策略规划,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其次,企业资产评估不仅助力内部管理,还能赢得更多外部合作机会,如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合作伙伴往往需要企业提供资产信用评估报告,从而提升公司信誉度,拓展融资渠道。
此外,企业资产评估是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通过评估机构的估值,企业能深入洞察自身财务风险,并据此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预防经营风险。
量化企业价值,实现动态管理
了解企业真实价值,对管理者至关重要。市场经济下,无形资产成为重要财富。通过评估机构公正评估,企业家能清晰掌握家底,加强管理。推行价值评估,推动我国企业持续发展。
评估生产经营活动效果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价值大化,决策可行性取决于是否增进价值。会计信息失真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反映,需通过价值评估克服此问题。管理层应财务报表,正确推行价值评估,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