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书画自出现交易、进入流通后,就成为一种商品,具有观赏、交换、增值等多种价值。但是,由于古代封建社会主要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商品经济不发达,导致人们商品意识普遍淡薄,所以书画的交易规模相对狭窄,交易活动也不够规范。其主要是达官贵人和士人文化生活的一种补充形式。随着近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成熟,书画鉴赏及流通才逐渐成为人们精神和物质生活的重要内容。
书画作品的个人风格,是书画鉴定的关键。书画家由于思想、性格、审美情趣、习惯及使用工具、方法等不同,书画作品的面目风情也各异。
具体表现在运笔、用墨、赋色及章法结构等各方面。正、侧、顺、逆、提、按、起、倒等不同笔法;皴、擦、勾、点、晕、染、烘等不同画法;焦、浓、重、淡、清等不同墨法;青绿、浅绛水墨等不同赋色方法;疏密、高低、远近、虚实、上下、左右等不同的艺术处理,各个书画家都有自己的一般习惯或规律。
清代至民国,有诸如北京“琉璃厂”、上海“老城隍庙”等都是书画交易的场所。解放后,私家的古玩店铺逐渐合并,改为国家经营管理的文物商店或书画商店,正规的书画交易一般文物商店中进行。无论是古玩铺还是文物商店的书画交易,都是一对一的买卖关系,这种古代的书画交易方式至今还存在。但作为交易形态的转型,我们也看到了为书画交易提供平台的中介机构的出现,其标志是现代拍卖行的出现及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