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学可表现为很多种形式,如:孩子变得不爱上学,不愿见老师,甚至每到上学前,孩子就喊“肚子疼”、“头痛”等;有的孩子不愿做作业,一看书就犯困;即使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注意力也常常不能集中;有的孩子虽然也在看书,却“看不进去”;不愿大人过问学习上的事情,对父母的询问常保持沉默,或者表现烦躁,或者转移话题;上课时常打不起精神,课后却十分活跃,表现为“玩不够”。而逃学作为厌学的极端行为则主要表现为不去上学。
教师“厌教”课堂没趣味,学生受影响学习没兴趣。教师态度不正、不民主、盛气凌人,学生厌烦这样的老师,进而不愿听他上课,厌学这一学科;教学内容不丰富,讲课照本宣科,听了收获不大,听着没劲;教法不活,满堂灌,填鸭式教学,不管你愿不愿听,讲了就算;学生课业负担重,压力越大,厌学心理越重。这样的教学,学生像受罪,他怎能不厌学!
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社会大环境对学生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近几年来出现的唯利是图、“金钱”的陈腐观念,使部分学生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侵蚀,加之社会上“文盲大亨”的出现,致使“读书无用论”又有蔓延的趋势。没读几天书、不识几个字的人步入商海,却通过各种手段赚大钱,这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学生影响是的。
夜不归宿是指未成年学生离开监护人的有效监护而在外过夜。这种现象在多数家庭和学生中并不引起重视,多数家长持有这样的态度:一是知道去向的夜不归宿不要紧;二是有意识的安排孩子到朋友、亲戚等人家住宿;三是孩子偶尔夜不归宿又不是做坏事,没有必要深究。其实,这些都时非常危险的信号。,夜不归宿是一种不良行为,长期以往,会使孩子养成随便、无规矩的住宿习惯。其次,未成年学生离开监护人的监护,即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再次,未成年学生离开监护人而发生危害事件,其责任难以分清,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学校学生主要分为警送生、校送生和家送生。其中,警送生主要为因年龄原因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和检察机关决定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校送生主要为在校期间存在霸凌、多次旷课逃学等不良行为,学校反复管教无效,经与家长沟通,同意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学生;家送生主要为存在不良行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法有效管教,需要求助学校的未成年学生。
鲁迅先生说过:“玩具是儿童的天使。”可见孩子都是喜欢玩的,因为玩比学习有趣多了。可这也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孩子如果觉得学习没有吸引力,一点都不好玩,也就会没有学习热情,长期如此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学习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