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式家具的发展至风格成熟为“清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是清初至康熙初,这阶段的工艺水平、工匠的技艺,家具造型、装饰等,还是明代家具的延续。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浑厚、凝重,装饰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缛富丽,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宽绰,这时期还是处于对前代的继承期。
第二阶段是康熙末,经雍正、乾隆,至嘉庆。这段时间清代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达,是“清盛世”时期。这时的家具生产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成为特殊的、有别于前代的特点,这个特点,就是“清式家具”风格。
造型上浑厚、庄重——为用料宽绰,尺寸加大,体态丰硕。清代的太师椅能体现清式风格特点,它座面加大,后背饱满,腿子粗壮。整体造型像宝座一样的雄伟、庄重。其它如桌、案、凳等家具,也可看出这些特点。
装饰上求多、求满、富贵、华丽——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雕、嵌、描金兼取并用,常见通体装饰,达到的富丽和辉煌。
大小罗汉床的差异除床身宽窄、式样有无束腰、有无托泥外,围子的做法也有不同,常见形式有板围子、攒边装板围子、攒接围子等。此外,根据围子片的多少,又可分为“三屏式”“五屏式”“七屏式”。“三屏风式”,即后、左、右各一片;“五屏风式”,即后三片,左、右各一片;“七屏风式”,即后三片,左、右各两片,在明式罗汉床中甚少见,到清中期以后才流行。
明式罗汉床的造型体现了局部对比、整体调和的构成法则。罗汉床中处处存在着对比:线的曲与直、长与短;面的大与小;构件间穿插中的凹与凸;空间的虚与实。这些对比因素通过巧妙的组合,又在整体中得到调和,从而使其静中有动,宁静沉稳而又不失活泼;方中有圆,圆中有方,坐席圆润舒适,整体造型上方正古朴。
明代的文人士大夫亦把中国书画艺术中对线的认识加以提炼,融于家具造型之中,从而获得了既变化又统一的艺术效果,给人以律动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