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控制水胶比 按施工配合比数量自动加水,准确控制加水量,从而水胶比符合要求。(2011版桥涵施工技术规范7.9.3条规定“浆液水胶比宜为0.26~0.28 )
压浆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应釆用性能稳定、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低碱硅酸盐或低碱普 通硅酸盐水泥(混合材仅为粉煤灰或矿渣),水泥熟料中C3A含量不应大于 8%;其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2、矿物掺和料的品种宜为I级粉煤灰、矿渣粉或硅灰。
3、梁体孔道压浆应釆用减水剂,减水剂的性能应与所用水泥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减水剂的减水率不应小于20%,其它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4、压浆材料中不应含有高碱(总碱量不应超过0.75%)膨胀剂或以铝粉为 膨胀源的膨胀剂。严禁掺入含氯盐类、亚硝酸盐类或其它对预应力筋有腐蚀作用的外加剂。
5、压浆材料中总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06%。
施工设备及称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搅拌机的转速不低于1000r/mm,桨叶的高线速度限制在15m/s以内。 桨叶的形状应与转速相匹配,并能满足在规定的时间内搅拌均匀的要求;压浆机釆用连续式压浆泵,其压力表的小分度值不应大于0.1MPa,大量程 应使实际工作压力在其25%〜75%量程范围内;储料罐应带有搅拌功能;过滤网空格不应大于3mmx3mm;如选用真空辅助压浆工艺,真空泵应能达到 0.092MPa的负压力。
2、在配制浆体拌和物时,各组分的称量应准确到±1%(均以质量计)。计量器具均应经法定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