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里程或年限后,车辆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废气排放均达不到要求。若继续使用,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和污染环境,维修保养费用剧增。国家经济贸易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联合发布《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汽车行驶达30-50万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经修复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排污超标无法改善的车辆均应当强制报废。
国资委系统山西物产 集团出资成立的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国有企业。公司位于太原市清徐工业园区,一期项目占地160亩,注册资本1300万元。公司业务涵盖报废汽车整体回收与拆解、整车车壳及废钢汽车零部件再利用、废旧轮废旧轮胎再利用、蓄电池修复再生;回收加工生产性、非生产性废旧金属。 公司建有现代化的综合办公楼、标准化生产厂房、报废汽车回收停放场;消防、安保、检测设备及水、电、通信等附属设施一应俱全;目前已安装4条国内的报废汽车小车拆解流水线(CRS-II),并安装一条大车拆解线;该生产线是在国内实现了报废汽车流水线式、精细化、无害化(无需火焰切割)拆解,从而大大提高了拆解效率,降低了零部件拆解破碎率。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长,报废汽车数量也逐年增加。 “原来的《办法》在2001年发布,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7年多,有些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新的情况,这次修改的内容很多,修改的力度很大。”王炳南在回答光明日报记者提问时说,新的《办法》了以人民为中心,了市场配置资源,了绿色发展理念,了公共服务。 长期以来,由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存在着技术水平较低的问题,有毒有害污染物成为拆解的“副产品”,造成环境保护方面的隐患。 “新通过的《办法》大的制度创新就是绿色发展。”王炳南介绍,为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根据新修订的《办法》,报废机动车的价格将由双方自主进行协商。这将有助于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