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改变文物的原状,就是尽可能多的原始构件,能不动的绝不动,能修的绝不换,即使更换。还有一个,就是要注意尽可能多地保留历史信息,包括不同时代的历史信息及遗存。曾经有一个阶段,文物保护追求将文物修缮、恢复到某一个历史时间节点作为修缮目标,比如建筑本体存在明清等不同时期的做法及遗存,但修缮时选定遗存保存较好、较多的时间节点,比如乾隆时期某某年,按这个时期的规制、风格进行修缮和局部修复,其他时期的一些信息则会被抹掉。近些年大家越来越达成共识,不同历史时期的信息和遗存痕迹,也需要保护保留,这也是对不改变文物的原状的解读和贯彻。
小干预要有个度,要以结构安全为小的限度,绝不能工程中碰到棘手的问题,粉饰了事,不进行干预,将病害或隐患留下。无论保护对象、工程性质、保护原则如何,都要文物的安全及延续,而文物本体作为展览开放的场所,还应有措施开放的安全。
文物建筑修缮相关原则有:真实性原则,可识别性的原则,可逆性的原则,可读性的原则,小干预原则缜密性的原则,全面保护原则,大限度保护建筑原存部位的原则,合理利用原则,坚持“四个保存”的原则,“不改变文物原状"“修旧如旧”等原则。修缮方案根据文物建筑的特点、部位,按设计方案和意见遵循相应修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