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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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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事业单位,除符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八条和九条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一、系统集成

(一)资质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0名,其中具有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8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2.5亿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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