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的流程
1、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高企创新能力评价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2、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中,随机抽取组成组(4个技术+1个财务)。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审查认定
(1)认定机构依据组评审意见,报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召开联席会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2)对拟通过认定的企业报国家高企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国家高企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部火炬中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进行核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并批复省级认定机构。
(3)由省级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盖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章);
(4)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申请高企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注册登记表(含企业简介)
“企业注册登记表”的数据从企业信息完善表中自动获取,随申报书一起打印。
企业简介,包含:产品范围、主营业务、涉及技术领域及行业信息等内容。
2.主要情况表
主要情况表中的知识产权数量、企业人力资源情况、研究开发费用总额、高新产品(服务)收入等无需填写,而是在填写知识产权汇总表(IP 表)、人力资源情况表、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RD表)、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PS 表)后,由系统自动计算数值并显示。
3.知识产权汇总表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文件上传,要求每个知识产权上传一个PDF 文件证明,文件包含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其他证明文件等。
4.人力资源情况表
增加“人力资源证明材料”文件上传,文件包含企业纳税证明单、职工情况说明等材料。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含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5.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
根据研发活动的具体情况,每项研发活动对应一个附件,该附件由以下一个或多个文件汇总成一个PDF,包括:立项报告、中期报告、验收报告或结题报告(已验收或结题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