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其他配件就是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道路安全等相关标准的,可以继续使用,是可以出售的,但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另外,车身的外观钣金件、电动座椅、CD机 、仪表等,也可以进入机动车配件市场来进行销售的。
但是机动车拆解下来的“回用件”主要取决于车型与车龄,如果车辆的年限过久,可能回用的适配性就会低许多,就会降低循环可利用率,也就是价值很难体现。但是车龄在6-8年的车型,基本上是使用“回用件“的主流,从国际市场的相关市场数据,结合国内的汽车后市场不完全统计,很多车型在6年后,原厂件缺失严重,大多车主在修车过程中会选择旧件,也是所谓的”回用件“车辆的正常行驶。因此”回用件“的合法合规的流通,有助于汽车后市场的服务填充,也是保障车主车辆的及时更换零部件的需求。
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五方面修改 。一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报废回收行业环境保护。新《办法》要求企业在存储场地、设备设施、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二是适应循环经济需要,允许将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三是落实“放管服”要求,完善资质认定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新《办法》不再实行特种行业管理,按照“先照后证”要求,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再申请获取回收资质。四是创新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建立和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五是调整适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新《办法》就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违法拼装机动车、买卖报废机动车拼装车的法律责任,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了有机衔接。
从便利群众办事、便于实践操作、加强日常管理等三个方面着手,将日常工作和行业管理纳入《通知》具体内容:捋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程序。在《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参照其他省份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程序划分为企业申请、初审转报、受理审查、现场验收评审、公示、核发证书6个部分,便利申请企业办事。
一辆报废车的拆解需要经过进厂验车——车辆暂存——车辆清洗——电瓶拆卸——氟利昂抽取——废油液抽取——车门拆解——汽车翻转——发动机拆解——零部件检验——再生资源分类——可利用部件入库等12道工序,拆解1辆车大约需要30分钟时间。通过回收拆解,报废车将得以安全的拆解、利用,并且可以确保在拆解过程中没有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拆解完的报废汽车进入破碎中心进行破碎。
整套生产线的工艺流程,由运输机械将物料加载到履带式板型输送机上,物料随后进入双滚筒进料碾压机。物料经挤压整形,进入破碎机,然后送至出料输送机,出料输送机末端设有风选及除尘系统将破碎物料中的海绵和粉尘等分离,经振动给料机送至磁选鼓,经过磁选鼓将铁金属与非铁物料分离。铁金属送到人工检视输送机后再送至堆料输送机,非铁物料经磁选鼓下部的料斗落入非磁性物料输送机上,再送至颗粒筛选鼓将中颗粒输送至涡电流分选机将铜、铝等有色金属与塑料、橡胶分离。在非磁性物质输送机末端设置二次磁选机,可将非磁性物质输送机上的游离黑色金属吸出,减少铁金属对涡电流分选机的损伤,同时提高铁的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