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续办。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以下6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告;
3、公司章程;
4、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产权;
5、8名人员及学历证扫描件;
6、网站内容中含有拟申请经营产品的内容。
2024年3月5日,广东省游戏产业协会发布通知,为解决企业集中反映的省内新设立游戏运营企业ICP证申请困难问题,即日起启动省内新设立游戏运营企业ICP申请出版前置备案申请工作(含续证),游戏运营企业(含新设立)向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取得网络文化经营(游戏类)出版前置备案回执后,持回执向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ICP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