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以下7大特权: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权,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当然授权商标给别人可以收取授权费。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以获取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因此有相关的企业抢注热门商标收取商标授权费或商标转让)。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如今注册商标官费只需300元,而转让商标的价格一般在万元以上,甚至数十万以上)。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投资商标是一个一本万利的产业,注册一枚商标往往能获得数十倍以上的利润。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流传着一句盛传已久的名言:“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而商标的利润可远远不止300%的利润,以后商标必将成为金融界的新星。本公司,是一家以主营商标,专利,版权,体系企业。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公司由一批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人,专利代理人组成,致力于解决客户知识产权问题,为客户提供有关商标、专利、版权等一站式全产业链知识产权整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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