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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辉:本院在执行威海建大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 2018年 4 月 16日10 时至 2018 年4月 17 日 10 时 15分 22 秒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登记在申请执行人威海建大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备案在被执行人罗辉名下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山海大街 2 号 2 号楼1 单元 302 号的房产所有权(产权证号:烟房权证牟字第 046359号 )和土地使用权【详见鲁亨泰房估[2017]法第 A-005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进行公开拍卖,买受人王晖(身份证号码:372529)以 329191元的竞得。本院已裁定将上述财产作价329191 元归买受人王晖所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2018)鲁0612 执恢 126 号 ],逾期视为送达。你应付给申请执行人欠款本息、公告费、评估费合计 252167.32 元,本院收取执行费 3683 元,本案执结。余款 73340.68元请你到本院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