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登报挂失手机744001255
官扎营新区商业用房回迁公告
天桥区官扎营片区棚户区改造居民:
官扎营新区商业安置房已具备回迁条件,定于10月9日开始办理回迁手续。
办理地点:明湖西路1055号--回迁办公室。
手续办理所需资料:《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或《济南市城市公有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若产权人无法到场,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委托书)。
商业被拆迁房屋过渡费发放截止至2018年10月15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