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外资公司需要做注销,那么这注销的流程应该怎么做?百都会计整理了一些有关外资公司注销的资料供您参考!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成员,成立清算;
(2)清算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送件申请。主管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申报债权;
(5)清算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1)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2)《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
欢迎咨询百都会计为您办理嘉兴注销服务!
:2880609494
电话: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勤俭路779号中兴广场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