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工程活动的不断增加,地质灾害的发生率也在逐年上升。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监理单位的作用举足轻重。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类活动引起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地质现象。为了有效应对地质灾害,我国加强了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管。其中,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是监管部门对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要求。
申报要求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分为:、乙级两个等级,初次办理需从乙级开始申报,资质有效期5年。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乙级资质
(一)具有企业或事业资格
(二)人员条件:
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 木水利类相关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技术职称。(技术 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本标准规定的技术人员低数量要求的百分之十)
(三)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资质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人;
2.近三年内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根据国际/国家标准的变迁以及我院因内部管理需要进行的调整,我院的体系文件经数历了数次升级换版,在院领导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从院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出发,将目标在相关层次上分解、展开、落实,各部门的岗位职责不断补充细化,改进机制能够不断完善,体系管理得到了持续有效地运行,全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得到了充分,成效显著。项目管理上增强项目创优意识,并引入“工序管理”,强化了过程管理和记录控制,每年都有数项成果获得省(部)、市(局)级的奖项。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1992年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计量认证,2000年2月获南京市质量认证工作单位,2002~2003年度获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单位,2005~2006 年度获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单位称号。2007年7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2007年获全国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2008 年1 月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评审, 2009、2011 、2013、2015、2017年获江苏省质量管理单位,2013年获江苏省文明单位,2013年首批获得南京市勘察设计A类企业,2015年获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并连年被评为AAA资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