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是地质勘查工作的简称。广义地说,一般可理解为地质工作的同义词,是根据经济建设、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质勘查工作。例如,以寻找和评价矿产为主要目的的矿产地质勘查,以寻找和开发地下水为主要目的的水文地质勘查,以查明铁路、桥梁、水库、坝址等工程地区地质条件为目的的工程地质勘查等。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完成了苏锡常地区浅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报告,汤山、汤泉地下热水资源调查及五十多个矿泉水的分析评价工作,承担了江苏省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盐城等市多组基岩标、分层标的建标工作,完成了京沪高速铁路江苏省域、京福高速公路、南京地铁二号线等数百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勘察评估项目。
勘察阶段和内容
工程地质勘察阶段一般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分为选择厂址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对已有较充分的工程地质资料或建筑经验的场地,可简化勘察阶段。
(1)选择厂址勘察。一般以搜集研究已有资料和现场踏勘为主,为取得对几个场地进行建厂可行性研究、确定佳的比较方案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2)初步勘察。一般在搜集研究已有资料、工程地质测绘或工程地球物理勘探的基础上,布置一定的勘探和试验工作,为满足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所进行的建筑总平面布置提供依据。
(3)详细勘察。针对工程特点和场地条件,一般以勘探和试验工作为主,为满足施工图设计所进行的地基计算和地基处理设计提供参数。
(4)施工勘察。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场地详勘时难以查清,以及重大建筑物有特殊要求或施工中出现地基问题等时,常需进行施工勘察或配合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检验,制定地基问题处理和监测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