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重大,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一、申请培训、办证条件
年满18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直接从事特种作业技术工作、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
二、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安装电工,低压电工,高压电工,运行(值班)电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工,气焊工,气割工,氩弧焊
3.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挖掘机司机,压路机司机,叉车司机等
4.登高架设作业:木、竹质架设工,钢管架设工
5.起重机械作业:卷扬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建筑机操工)
6.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
报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新岸路国商大厦B栋5楼(市人人乐楼上)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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