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代理 (1)全国工商注册(内资、外资、合资、资、集团)、(海外)香港公司、个体工商户注册;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设立 (2)年检(包括过期年检、疑难年检、解锁)/股权转让 (3)各类变更事项;(二)增资减资 (1) 增资、减资 ;(三)会计代理 (1)为新企业建帐、记账 (2)财务咨询服务(四)税务代理(1)税务登记、变更、 (2)代理企业申领票据 (3)代理税务申报,零申报,逾期补报 (4)代理增值税一般认定申请(5)进出口权办理 财 务 代 理: 1、代理记帐、报税 2、增资减资 3、申请一般纳税人
公司办理需要以下证件申请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百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收抵免,是指企业购买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设备的行为。根据《环境保护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规定,设备投资额的10%可在企业隐冲当年应纳税额中扣除。当年抵免不足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设备。企业在五年内转让或出租上述设备的,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抵扣的企业所得税。百零二条企业同时从事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项目的,其优惠项目的收入应当单计算,企业期间费用应当合理分摊。不单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百零二条企业同时从事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项目的,其优惠项目的收入应当单计算,企业期间费用应当合理分摊。不单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