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拆迁补偿分为几部分 1、对土地的补偿,一般可参考当地的区片综合地价。 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低是建筑。 3、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4、合理的搬迁费用。 具体补偿数额问题,一般是以经营者与相关部门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不能认可或者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相关部门不得直接强制执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养殖户的申辩权和救济权。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场所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因此,建设养殖场并没有改变原土地用途,无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方不能以养殖户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随意进行强拆。
农村养殖场拆迁关系养殖户重大利益,因此这时相关部门会给予养殖场主人一定的补偿款。而补偿款的多少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一方面需要根据各项政策来确定补偿标准;另一方面,还需要事前进行评估,通过评估来进一步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