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一)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二)企业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 6000平方米,企业经营场地应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四)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人员的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国家相关法规有持证上岗规定的,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五)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报废机动车拆解技术人员要求:企业技术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其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等相应要求,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国家有持证上岗规定的,应持证上岗。具有电动汽车拆解业务的企业应具有动力蓄电池贮存管理人员及2人以上持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动力蓄电池贮存管理人员应具有动力蓄电池防火、防泄漏、防短路等相关知识。拆解人员应在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手册的指导下进行拆解。
报废机动车拆解厂内转移报废电动汽车和动力蓄电池应进行固定,防止碰撞、跌落。场地内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使用应满足GB 2894中关于禁止、警告、指令、提示 标志的要求。应按照GBZ 188的规定对接触汽油等有害化学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等有害物理因素的作业人 员及粉尘、电工、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进行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