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已经在商检局和贸促会注册备案,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备案办理原产地证业务。
代办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FORM A、FORM B、FORM E、RCEP 、FORM F、FORM L、FORM P、中澳、中韩等
代办中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FTA/FORMK/RCEP
中韩FTA产地证生效后有什么影响?
1.中韩FTA产地证生效以来为帮助韩国出口企业大效率地使用FTA相关优惠政策,近日韩国关税厅出版了《韩中FTA使用介绍20选》手册,针对企业咨询比较集中的中韩FTA产地证颁发问题、货物直航问题、协定关税适用问题等一一作了详细解答和指标解释。
2.随着中韩自贸协定的正式生效,中韩形成了一个总人口超过14亿的共同市场。中国是韩国大的贸易伙伴,占韩国出口的四分之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韩两国的文化交流也进一步加深,中国兴起韩流,韩国也频频刮起汉风。中韩自贸区将为加快东亚和西太平洋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
我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已经在商检局和贸促会注册备案,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备案办理原产地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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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产地证第二栏一定要显示实际生产商吗?
答:如果发货人是工厂的可以直接显示生产商;发货人是贸易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可以不显示实际生产商,以免国外客户下次拿货时直接联系上生产商。
中韩产地证证书显示金额吗?
答:中韩产地证证书上不显示金额的,之前我们办理中韩产地证时,系统随便输入一个金额就行,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就不可以这么做了,7-1号开始中韩海关产地证系统联网,申请金额于清关发.票一致 ;
咨询办理中韩产地证/韩国原产地证
我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已经在商检局和贸促会注册备案,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备案办理原产地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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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分类管理
韩国海关按进出口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
汇款方式上的进出口认可汇款方式上的出口,是指将出口货款以外汇方式接受后再行出口的外贸方式,特别是通过双方的合同或订货单实现贸易,汇款方式上的进口,是指在货物离岸以前,按照外汇数额、签字交付货币等对外支付办法的要求,事先结清货款,并在一定期限内进口相应货物的贸易方式,一般情况下,单纯汇款方式上的进口,如果在货物通关前360天内将所有货款汇齐,可按常规进口结算方式处理,并且只要取得外汇银行行长的认可即可。
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认可
加工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又分为委托加工贸易和受托加工贸易两种,委托加工贸易和受托加工贸易是指以交付加工为条件,将要加工的原材料全部或一部分出口给外国贸易商,对方将加工后的产品出口给委托者的贸易方式,委托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出口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免除再进口手续,其进口认可须由外汇银行行长签批。如果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商品编码(H.S)相同,可以不受出口公告上对进出口商品的限制。在进口有效期内要将加工品进行再进口时,从进关之日起30天内提交再进口申报,并要附有进口许可证副本,受托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须要注意,受托加工贸易方式上的出口认可由外汇银行行长批准,对加工物品的再出口在进口通关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报告,并附上出口许可副本。
转口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认可
转口贸易是指以出口为目的,将货物进口后再出口至第三国的贸易方式,转口贸易的进出口许可由外汇银行行长批准,不允许运进保税区以外的地方;进出口物品的离岸单据,通过曾经给予进出口订可的外汇银行行长签发;进出口认可不受进出口公告等规定制约,如果将转口贸易进口货物运进韩国,由外汇银行行长审批。
连带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认可
连带贸易一般是指包括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在内的出口和进口加带进行的贸易往来的总和,由于连带贸易风险很大,若取得连带贸易的认可,符合下列条件:出口和进口原则上要写在一张合同上;出口要用与连带贸易有关的特殊信用证,只有在特殊赙况下才能用还付替代;进出口物品在连带计算上所出现的差价应该按外汇管理的要求进行货款结算。
第三国到岸进口认可
第三国到岸进口是指在国内支付进口货款而在第三国口岸提货。第三国到岸进口的条件上:进口品是得到进口认可的国外器材;获得进出口认可的委托者,将要加工的部分原料从第三国购入后,原封不动地向加工出口产品的国家送交;按境外建设促进法,需要送往施工现场的设备、原材料及器材。另外,韩国在商工商设立贸易,加强对进口商品的管理,对进口商品的卫生检查也非常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