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回收兑换券,外汇券始发行于1980年4月1日,止于1994年1月1日,并于1995年1月1日起停止流通。面额分为1角、5角、1元、5元、10元、50元、100元7个券别,全套总面额为316.6元。外汇券分1979年版和1988年版两种,其中1988年版只有 100元和50元两种面值。外汇券以前作为一般等价物是人见人爱的“宠儿”,今天则成为收藏界的“新贵”。有意转让外汇券的朋友请与我联系。
回收外汇兑换券,1993年12月30日一大清早,数十位外国驻华大使、大使夫人以及来华的外商们蜂拥进北京的一家免税店,焦急地把他们看到的货架上的一切东西尽量塞满他们的购物包。
这次疯狂的购物并非是为了迎接新年的到来,而是因为天晚上央行的一纸公告:12月29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停止发行外汇兑换券(简称外汇券)。尽管央行的通告非常清楚地说明现存的外汇券仍然可以暂时流通,但外汇券的拥有者们还是觉得越快花完手中的外汇券心里越踏实。
上门回收外汇兑换券,在初期,来华访问的外国人、归国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日益增多,而中国的市场供应还非常紧张,国内居民的日常用品(如粮油、肉、布等)还实行定量供应。为满足来华的外国人及归侨的需要,中国兴建了一批宾馆和商店。然而,当时国内是禁止外币流通的。为了便于他们在这些场所购买物品和支付费用,同时又使他们区别于国内居民,于1980年4月1日授权中国银行发行外汇兑换券。外籍人士须将所持外币在中国银行或的外汇代兑点兑换成外汇券,并在范围内与人民币等值使用。离开中国大陆时,他们可以选择将外汇券换回硬通货或留着以备下次来华时使用。很多外国人当时都管外汇券叫“旅游货币”。
外汇券有100元、50元、10元、5元、1元、5角、1角7种面值,与人民币等值,背面是具有代表性的中国风景名胜画面,如三峡、长城、天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