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申报登记的主要内容有: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数量、浓度、排放(或转移去向)、排放地点、排放方式(或利用、贮存、处理、处置的地点或方式)、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或处置场所等。
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主要指急性毒害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浸出毒性和疾病性等。因此,根据这些特性,都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名录。如环境规划署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中列出了“应加控制的废物类别”共45类,“须加特别考虑的废物类别”共2类,危险废物“危险特性的清单”共14种特性。
危险固体废物特指有害废物,具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性、毒性、等特性,产生于各种有危险废物产物的生产企业。从危险废物的特性看,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潜伏着危害,如,引起或助长率增高;或使严病的发病率增高;或在管理不当时会给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重大急性(即时)或潜在危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