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有量大、类多、成分复杂等特点,我国的危废行业目前还处于初期阶段,管理体系尚不够健全,统计数据与企业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危废行业处于“家底未摸清”的状态。
危废与一般废弃物无清晰的界定。刘玉杰介绍,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经过高温蒸煮等工艺已经变成了一般的废弃物,在没有严格定义的情况下很多人认为它还是危废,花了那么多工序还被贴上危废标签,还要拉到地方再去烧一回,否则不让填埋,这严重挫伤了危废处理企业的积性。“我们要重新界定危废和一般废弃物的严格区间,让、处置企业、填埋场对危废属性有清晰界定。”
从废物的危害性来讲,危废处理包括有害废物或危险废物及非有害废物或危险废物两类。
我国对进口废物的管理规定主要有: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国家环境保护局和联合制定有《关于严格控制有害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禁止将国外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到我国内进行危废处理。如果需要进口该公约附件一所列名的危险废物作原料、能源或者再利用的,报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