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8年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通知已经公示了,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服务〔2017〕309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现就推荐2018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示范平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示范平台推荐名额:合肥、芜湖市不超过4个,马鞍山市不超过3个,淮北、淮南市、广德、宿松县不超过1个,其他市不超过2个。2018年有效期到期的第五批省示范平台(名单见附件1),如重新申报需占用所在市、直管县推荐名额。
二、省示范平台采用网上申报。请各市、直管县指导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上传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网上申报中若涉及技术问题请与省经信委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樊迪)。
安徽省示范平台网上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上传要求:
1、网上申报流程
2018年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流程
2、申报材料上传要求
系统网上申报功能从9月10日上午8时正式开放,9月28日18时网上申报功能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一)系统填报材料
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
(二)系统上传材料(原件上传,不限定文件格式)
1. 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2. 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
3. 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合并为一个文件上传);
4. 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
5. 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 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证明),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
7. 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8.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请各市、直管县根据《认定办法》对拟推荐的省示范平台开展服务业绩测评,提出推荐意见,并于9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省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3)、《省示范平台推荐表》等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报送我委。
以上关于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8年申报要求流程。由于时间有限,名额有限,安徽省企业抓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