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采封样申请表;产品材料及配方;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申请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水质处理器许可的,应当提交与水接触主要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企业标准(申请延续许可有效期的,提供经备案的企业标准,进口产品提交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彩色照片(系列产品所有型号均应当提交);委托生产的,应当提交委托加工合同。被委托方应有与委托产品同类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应提供商标注册或受理证明;生产厂区位置图、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图;申请单位和实际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场地使用证明。
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相关规定,申请单位通过生产能力审核,所申报产品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完成卫生安全检验。
符合条件的,准予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
是指未列入水处理工艺清单(表5)的水质处理器水处理工艺。
表5水处理工艺清单
序号 工艺名称 备注
1 过滤
2 吸附
3 电/膜技术
4 离子交换
5 蒸馏
6 絮凝
7 沉淀
8 氧化还原
9 消毒 (1)消毒剂:表4所列消毒剂。
(2)消毒设备:次氯酸发生器、二氧化氯发生器、臭氧发生器、紫外线消毒器
10 复合工艺 上述工艺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