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做出具体界定,这是的研究起点。一是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概念做理论界定;二是明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基本特点,明确其发展的特殊性与不同之处;三是阐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重要性,有助于更好的理解和认识科技型小微企业。目前并没有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有明确的界定,但其又属于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兼具两者的特点,应从两者的概念来阐述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涵义。
科技企业也可以被称为高新技术企业,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提出了高新技术企业这一概念,后逐渐得到的认可,科技型企业主要是指那些具有科技发明或能够在原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活动的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境内注册时间一年以上并具有核心技术成果和和自主知识产权,且长期进行技术研发的企业可以被认定是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需在本省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实行立核算、自主经营及自负盈亏、产权清晰的经济实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识或技术,包括申请或授权的专利、商标、经认定的其他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知识或专有技术获得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