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TR CU 031/2012“关于农业或林业作业车辆和拖车安全”规定了适用于农业和林业车辆和拖车及其部件的安全要求,以保护生命、健康、环境和财产。
技术法规 TR CU 031/2012 也旨在确保在欧亚经济联盟中统一应用和执行对农业和林业车辆和拖车及其组件的要求,法规于2012年7月20日通过,2015年2月15日生效。
另外,从 2017年2月15日起,拖拉机排放的内燃机产生的污染不得超过以下规定中列出的值:
a. UN/ECE-法规№ 49 (04)
b. UN/ECE-法规№ 96 (02)
同时,根据 TR CU 030/2012,农业和林业车辆和拖车的建造确保整个生命周期的安全。
1)轮式农林拖拉机及其拖车及其组件
2)机械牵引装置
3)声音警报装置
4)车载玻璃
5)车灯
6)轮胎
7)车辆引擎
8)操作室
等等…
1)定制的拖拉机和拖车作为单的部件
2)在技术法规生效之前已投放市场的拖拉机和挂车,在关税同盟境内已使用或正在维修的二手拖拉机和拖车
农林车辆和拖车及其部件只有在符合本和其他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的要求并且产品符合 EAC 标志的情况下才能在欧亚经济联盟市场通。符合技术法规 TR CU 031/2012 关于农业或林业作业车辆和拖车安全的符合性评估以 EAC 认证的形式根据以下方案进行:
1)批量生产 - 方案 1c
2)单批次交付 - 方案 3c
3)单件生产 - 方案 4c
拖拉机、拖车和组件的认证仅由EAEU认可机构进行,这些机构在 EAEU 认可机构和测试实验室的统一登记册中进行了注册。
所有农林车辆分为三类:T – 轮式拖拉机;C – 履带式拖拉机;R – 拖车。
认证文件资料以俄语提交,包括:
1、技术描述和文件
2、设计文件(图纸和图表)
3、使用说明书
4、安全功能列表
5、交货合同
6、技术文档/测试报告
7、型号差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