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注销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3、委托代理人
4、法律、法规规定注销登记前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明或明(申请人为经营者本人的无须提交委托代理人)。
2、未能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报样。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
4、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先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
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②、清理、核销,《领购簿》、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③、《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④、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⑤、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⑥、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⑦、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注意事项:
①、有领购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供应窗口清理缴销。
②、纳税人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③、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④、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局办理税务登记。
⑤、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3)流程:
受理窗口→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初审、检查或转稽查部门 →县级局审核、审批(及局长)→税务所(分局、管理科)或稽查部门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县(区)局(审批、录入)→受理窗口→纳税人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提交文件。
个体户注销筹备哪些原材料?
1、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团本正本。
2、个体户销户的申请报告,这在工商局去领到。
3、税务出示的税务变更销户材料。
4、经营人的件,给予影印件。假如经营人不可以到当场,那么需要受托人的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个体户注销有几种方法呢?
1、现阶段的状况而言,公司销户有2种方法,一种是一般销户,另一种是简易注销。简易注销的需要会更难,一般销户会相对性简易一些。
2、如今绝大多数的公司,都只有挑选一般销户,由于简易注销规定公司不可以有负债,或是是将负债、税收等结算结束。又或是压根没有运营过,这大多数的公司都达不了这种规定,只有申请办理一般销户了。